奉新多元并举构筑调解新格局/蔡武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15:01:44   浏览:866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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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多元并举构筑调解新格局

蔡武


  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构筑“和为贵”调解格局,用温暖的人性化司法融化纠纷“寒冰”,多起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得以迎刃而解。截至目前,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9%,且无一缠诉重诉现象,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在具体工作中,该院创新调解工作机制,要求法官充分做好辨法析理等说服教育工作,努力做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前不久,该庭调解处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这起案件是双方当事人赔偿意见相差很大且标的额在30万元左右的案件,单纯用判决来处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当事人情绪冲突激烈,曾多次上访,产生了负面影响。尽管调处难度大,但办案法官并没有因此退却,而是本着“和为贵”的思想,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考虑,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不厌其烦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
  该庭注重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通过实行案件分流、委托调解、效力确认、联合调解以及指导培训等举措,大幅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同时,加大对司法协理员、调解员、联络员等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力度,壮大了调解队伍。同时创新涉诉信访会诊工作机制,注重加强源头治理,对每起案件逐一列出单子,明确信访人住址单位、所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归口负责,妥善处理,现已妥善化解8起案件。建立了民意沟通机制,着力构建司法服务网络。在九个乡镇场聘请了32名司法协理员、特邀调解员和执行联络员,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接受法院委托参与调解工作,自觉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真正将民意沟通的触角延伸到老百姓身边。
  截至目前,这些“编外力量”共组织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97次,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次,协助法院调解各种纠纷46起,帮助执行案件2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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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的名单(1997年7月3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的名单(1997年7月3日)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秦信联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文化部关于2000年音像市场管理暨音像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2000年音像市场管理暨音像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
文市发(200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音像市场管理,贯彻落实第十二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音像市场的工作目标:
明显扭转音像市场中走私、盗版音像制品泛滥的混乱局面,努力促进正版音像制品的生产与发行。为此,必须把音像市场工作当作文化市场管理的重中之重,对音像市场进行全面整顿。
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音像市场管理和发展的基本思路:
调整音像制品流通单位经济成分;提高音像经营单位开办的资格标准和从业人员资质条件;积极扶持发展连锁经营,提高音像流通企业规模化、规范化经营水平;加强对批发单位的整顿和管理;巩固和扶持作为主渠道的连锁店、超市、专营店、大型商场和书店的音像经营;改变零售和出租点过多、过滥、过小的局面;限制和萎缩录像放映业;研究利用新技术提高音像制品流通效率。
三、今年音像市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按照《文化部关于清理整顿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通知》(文市发〔1999〕11号)的要求,到年底完成压缩整顿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计划。各地于3月15日前将场所数量、业户数及今年压缩计划报我部。
(二)1-3月,在开展打击非法录音制品专项斗争的同时,继续查缴“法轮功”类出版物和其他宣扬愚昧迷信与伪科学的气功类出版物、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以及淫秽色情出版物。各地于3月15日左右对专项斗争中收缴的非法音像制品组织一次集中销毁。
(三)4月,开展打击走私、盗版DVD的特别行动(另行通知)。
(四)5-7月,开展第二届全国音像市场反盗版宣传活动和打击盗版盗印、光盘走私的专项斗争(另行通知)。
(五)积极推进有关法规和规章的修订、制定工作,按中央要求解决音像市场多头管理和“管办不分”的问题,积极筹备参加十年“扫黄”、“打非”成果展览。
(六)下半年适当时候,召开全国音像市场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探索新的条件下管理音像市场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部署音像市场的全面整顿工作,为今后几年音像市场的健康繁荣奠定基础。
四、加快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
近年来,文化部在音像市场管理中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主要有对正版音像制品统一加贴防伪标识制度、运输传递管理制度、录像放映节目专供制度、禁止小商品市场、家电市场和电子科技市场从事音像制品批发制度、非法音像制品管理举报公示制度、在重点批发市场实行入场登记制度、重大案件通报备案制度等。文化部将在今年对这些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打击非法录音制品专项斗争结束后,要实施音像制品经营单位仓库登记备案制度。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要将其仓库的地址、产权归属、面积、仓库管理人员等情况报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经管理部门实地核查后,加挂登记牌或加贴登记证明文书,以便日常检查和社会监督。凡未申报登记的仓库,按非法窝点处理。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五、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
各级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要把音像市场管理及“扫黄”“打非”工作作为“讲政治”的具体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把文化市场特别是音像市场的管理情况与文化先进县(市、区)的评选工作结合起来。对已经挂牌,如发现严重问题的,应予摘牌。
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及稽查机构要本着锲而不舍、常抓不懈的精神,不断加强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建设,充分发挥“扫黄”“打非”的主力军作用。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制定音像制品的鉴定办法和非法音像制品销毁监督制度。日常巡查要做好检查记录,省、自治区、直辖市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各经营单位的检查次数规定月度和年度最低指标,并进行达标考核。要创造条件,推进日常巡查工作的计算机管理。


200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