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第15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第15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08]517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为做好2008年(第15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在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第15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三、各省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8家企业。
四、此项工作职能属于省级发展改革委的由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科技厅联合行文上报我委;此项工作职能属于省级经贸委(经委)的由省级经贸委(经委)会同省级发展改革委、省级科技厅联合行文上报我委。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报科技部,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主管海关、国家税务局。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上报我委,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报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六、请于5月15日之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上报我委。
附件:一、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三、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15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税务行政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立案审查。3、走私违法行为。
七、已认定为省市(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
八、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附件二: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二)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含异地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二)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三)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四)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五)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
(六)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七)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的推荐意见。
附件三: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
企业网址
报告年度
序号
定量数据名称
单位
数据值
1
企业营业收入总额
万元
2
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
3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
4
(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
5
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
万元
6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
万元
7
(T-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
8
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
项
其中: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
项
其中:对外合作项目数
项
9
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10
新产品销售利润
万元
11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12
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万美元
13
企业职工总数
人
14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5
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
人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人
16
技术中心职工人数
人
17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
万元
18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9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人
20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
人
21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人月
22
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
个
23
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
个
24
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实验室数
个
25
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项
26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项
27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项
其中: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项
28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项
29
企业获得的驰名商标数
个
30
企业获得的中国名牌产品数
个
31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项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2)。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二)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三)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1、B107-2)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四)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对外合作项目、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发明专利、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认证实验室、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民政部、劳动部关于颁发《民政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
民政部、劳动部
民政部、劳动部关于颁发《民政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
民人发(1993)18号 1993年11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司令部、总参谋部军务部: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劳培字〔1989〕3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劳培字〔1991〕6号)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工种分类目录》中所列民政行业工种范围,民政部组织制定了《民政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业经审定,现颁发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民政)
假肢制作装配工
-----------------------------------
|利用手工和专用设备,为肢体残缺者制作和装配各种假肢(含假眼、
工种定义 |
|假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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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假肢和假眼的测量、预制件、装配、试样、修理。
----|------------------------------
等级线 |初、中、高
----|------------------------------
学徒期 |二年
-----------------------------------
初级假肢制作装配工
能按设计图、装配图和石膏模型制作各种常规假肢,除测量工和假眼工外,一般不直接接待患者。
知识要求:
1.常用设备(真空泵、台钻、砂轮机、锯床、烘箱、缝纫机、取型仪、对线仪、假肢专用机床、假肢接受腔真空成形设备等)的名称、规格、性能、操作规程及保养方法。
2.常用工具(手电钻、热风枪、振动锯、石膏锉、内径仪、水平仪以及其他钳工工具等)的名称、规格、性能、使用规则及保养方法。
3.常用计量单位和机械制图的基本知识。
4.常用数学基本知识
5.假肢常用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及基本加工方法。
6.人体解剖学有关运动部分的骨骼、关节、肌肉等一般知识。
7.装配钳工操作的基本知识。
8.常规假肢零部件的名称和作用。
9.常规假肢的装配技术要点和质量要求。
10.假肢用非金属材料的粘接方法。
11.假肢与矫形器的专业术语和代号。
12.电气的一般常识和安全用电。
13.安全技术规程。
技能要求:
1.看懂假肢测量设计图、零件图和装配图。
2.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常用设备。
3.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常用工、夹、量具。
4.常用钻头、皮工刀的刃磨;錾子、样冲、划针的淬火和刃磨。
5.一般工件上的划线、钻孔、攻丝和铰孔;金属件间和不同材料间的铆接、粘接。
6.根据工作材料,选用合理刀具、磨具及其切削量。
7.假肢接受腔的合成树脂真空成形。
8.根据设计图和模型要求,制作常规上、下肢假肢。
9.按配方和技术要求,加工制作定型假眼。
10.按模型和材料配方制作一般假耳、假鼻或假乳房。
11.根据质量标准鉴别上、下肢假肢零部件的质量优劣。
12.根据图样和技术要求,经济合理地使用金属、塑料、橡胶、皮革、合成革、织物等材料。
工作实例:
1.制作前臂或上臂机械假肢。
2.制作上臂短残肢或肩离断装饰性假肢。
3.制作铝、木、皮小腿或大腿假肢。
4.根据图纸和模型,制作髌韧带承重小腿假肢。
5.根据模型加工接受腔,组装骨骼式小腿假肢或大腿假肢。
6.加工制作定型假眼或假耳、假鼻(包括配料、配色和拌料)。
中级假肢制作装配工
能从头至尾(包括测量、取型、修型)承做各种常规假肢,此外,还须具有制作特殊假肢的技能。
知识要求:
1.常用机械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构造。
2.常用工、夹、量具的构造、使用和调整方法。
3.人体解剖学和人体运动力学的基本知识,骨骼、关节及主要肌肉、神经的名称与功能。
4.不同部位截肢的残肢残存功能及装配不同假肢的代偿方法。
5.各种皮革、织物的用途、质量的识别及合理下料。
6.常规假肢测量、设计、取型、修型方法。
7.常规假肢的测量、设计、取型、修型方法。
8.常规假肢的对线、调整、使用训练和异常动作的纠正方法。
9.开关控制电动手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10.特殊(关节离断、长残肢、短残肢)假肢的制作技术要点和装配质量要求。
11.人眼解剖知识、有关眼球摘除后眼腔的状况及各种假眼制作装配方法。
12.假眼、假耳、假鼻、假乳房所用化工材料的性能及其配方。
13.国内外假肢新材料、工艺、新技术情况。
14.生产技术管理的基本知识。
技能要求:
1.常用设备一般故障的排除。
2.专用工具、夹具的选用和制作。
3.绘制假肢零件的加工图。
4.完成髋关节以下各类下肢假肢和肩关节以下各类上肢假肢的测量、设计、取型、修型、制作、装配和调试的全过程。
5.解决上、下肢假肢对线、调整、试穿及训练中出现的问题。
6.装配、维修前臂或上臂截肢用开关控制的电动手。
7.按照眼球摘除患者的眼腔形状制作装配特殊假眼(含软性假眼、薄壳假眼)。
8.假手指、假耳、假鼻、假乳房等美容整形器官的取型、制模、配料、加工和装配。
9.指导初级工的技术工作和带培徒工。
工作实例:
1.制作、装配骨骼结构吸着式大腿假肢。
2.制作、装配悉姆截肢、膝离断、髋离断等特殊假肢。
3.制作装配上臂短残肢或掌骨截肢机械假手。
4.制作、装配前臂或上臂开关控制的电动手。
5.为患者专配各种假眼。
6.为患者专配各种假乳房。
高级假肢制作装配工
能熟练地制作特殊假肢,并能处理疑难病例和制作高难度假肢,具备设计一般假肢产品的能力。
知识要求:
1.假肢生产用较复杂、较精密机械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结构。
2.有关假肢结构的机械原理和材料力学的基本理论。
3.残肢畸形、人体骨骼病变知识及其X光片的阅读能力。
4.各种假肢用材的性能、合理选用及材料消耗的计算方法。
5.肌电假手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6.各种假肢接受腔口型的设计原理及受力分析。
7.假肢产品的质量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
8.国际上假肢技术发展趋势。
技能要求:
1.绘制假肢产品的装配构造图,编制装配工艺规程。
2.双侧高位截肢、一侧高位截肢一侧残肢不良等高难度假肢的测量、设计、取型、修型、制作与装配。
3.对假肢产品质量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4.肌电手的维修。
5.指导中级工的技术工作。
6.应用推广假肢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
工作实例:
1.为双侧高位截肢或一侧高位截肢一侧残肢不良的双下肢截肢者设计、制作与装配假肢。
2.为双侧高位截肢或一侧高位截肢一侧残肢不良的双上肢截肢者设计、制作与装配适用的机械手、工具手或开关控制电动手。
3.为患者装配上臂肌电手。
矫型器制作装配工
-----------------------------------
|利用手工和专用设备,为麻痹、瘫痪等肢体障碍者制作和装配各种
工种定义|
|矫形器(含内脏托带和矫形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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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矫形器和矫形鞋的测量、预制件、装配、试样、修理。
----|------------------------------
等级线 |初、中、高
----|------------------------------
学徒期 |二年
-----------------------------------
初级矫形器制作装配工
能按设计图、装配图和石膏模型制作各种常规矫形器,除测量工外,一般不直接接待患者。
知识要求:
1.常用设备(台钻、砂轮机、烘箱、真空泵、锯床、片皮机、缝纫机、矫形器专用机床、热塑板真空成形设备和制鞋用内线机、外线机等)的名称、规格、性能、操作规程及保养方法。
2.常用工具(手电钻、热风枪、振动锯、石膏锉、内径仪、水平仪、皮工刀以及其他钳工工具等)的名称、规格、性能、使用规则及保养方法。
3.常用计量单位和机械制图的基本知识。
4.常用数学基本知识。
5.矫形器常用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及基本成形方法。
6.人体解剖学有关四肢、脊柱各部位的骨骼、关节、肌肉等一般知识。
7.装配钳工操作、装配和修理的基本知识。
8.常规矫形器零部件的名称和作用。
9.常规矫形器的装配技术要点和质量要求。
10.各类腰围的结构、作用及使用方法。
11.胃托、肾托、疝气带等内脏托带的结构、作用及使用方法。
12.矫形鞋的制作方法和质量要求。
13.矫形器用非金属材料的粘接方法。
14.假肢与矫形器的专业术语和代号。
15.电气的一般常识和安全用电。
16.安全技术规程。
技能要求:
1.看懂矫形器测量设计图、零件图和装配图。
2.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常用设备。
3.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常用工、夹、量具。
4.常用钻头、皮工刀的刃磨;錾子、样冲、划针的淬火和刃磨。
5.一般工件上的划线、钻孔、攻丝和铰孔;金属件间或不同材料间的铆接、粘接。
6.根据工件材料,选用合理的刀具、磨具及其切削量。
7.热塑板制矫形器的真空成形工艺。
8.按照设计图和模型制作常规上、下肢矫形器。
9.按照设计图和模型要求,制作常规脊柱矫形器。
10.加工矫形器的皮工零部件。
11.制作各种腰围和内脏托带。
12.制作常规矫形鞋及各种矫形鞋垫。
13.根据图样和技术要求,经济合理地使用金属材料、塑料、橡胶、皮革、合成革、织物等材料。
工作实例:
1.制作普通上肢矫形器。
2.制作常规支架式小腿或大腿矫形器。
3.制作热塑板成形的小腿矫形器。
4.制作常规框架式脊柱矫形器。
5.制作常规腰围和颈托。
6.为足下垂或内、外翻足制作矫正鞋。
7.制作普遍补高鞋和补缺鞋。
8.加工制作胃托、肾托、疝气带。
中级矫形器制作装配工
能从头至尾(包括测量、取型、修型)承做各种常规矫形器,此外,还须具有制作特殊矫形器的技能。
知识要求:
1.常用机械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构造。
2.常用工、夹、量具的构造、使用和调整方法。
3.人体解剖学和人体运动力学的基本知识,骨骼、关节及主要肌肉、神经的名称与功能。
4.截瘫、麻痹等肢体障碍者的病变情况及采用矫形器矫治的方法。
5.各种皮革、织物的用途、质量的识别及合理下料。
6.常规矫形器的矫治作用和适应范围。
7.常规矫形器的测量、设计、取型、修型及调整、正确使用的方法。
8.各种热塑板制脊柱矫形器的制作技术要点和装配质量要求。
9.足部畸形、缺损等运动障碍脚的种类、致病原因及采用矫形鞋矫治方法。
10.胃托、肾托、疝气带的设计原理及方法。
11.有关腰椎病的基本知识,各种腰围的设计与制作工艺要求。
12.国内外矫形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情况。
13.生产技术管理的基本知识。
技能要求:
1.常用设备一般故障的排除。
2.用工具、夹具的选用和制作。
3.绘制矫形器零部件的加工图。
4.阅读有关肢体畸形的X光片。
5.完成髋关节以下各类下肢矫形器和肩关节以下各类上肢矫形器的测量、设计、取型、修型、制作、装配和调试的全过程。
6.根据患者病情要求,测量、设计、取型、修型、制作、装配和调试各种框架式和热塑板制脊柱矫形器。
7.解决各种矫形器在试穿、调整及观察矫正效果中出现的问题。
8.测量、设计、取模、配楦、制作各种矫形鞋及矫形鞋垫。
9.设计与制作各种腰围和内脏托带。
10.指导初级工的技术工作和带培徒工。
工作实例:
1.制作、装配平衡前臂矫形器或肩外展矫形器。
2.制作、装配坐骨结节承重的或带脊柱支架的大腿矫形器。
3.制作脊柱侧弯矫形器、蛙式支架和颈椎矫形器。
4.按医生处方,设计、制作特殊腰围。
5.根据患者病情,设计、制作二层楼式补高鞋或严重畸形的矫正鞋。
高级矫形器制作装配工
能熟练地制作特殊矫形器,并能处理疑难病例和制作高难度矫形器,具备设计一般矫形器产品的能力。
知识要求:
1.矫形器生产用较复杂、较精密机械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结构。
2.有关矫形器的矫治原理和材料力学的基本理论。
3.各种矫形器的设计原理及受力分析。
4.肢体畸形、麻痹病变知识及其X光片的分析能力。
5.各种矫形器用材的性能及合理选用,掌握材料消耗的计算及复杂下料样板的制作方法。
6.矫形器、矫形鞋的质量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
7.国际上矫形器技术发展趋势。
技能要求:
1.绘制矫形器产品的装配图,编制装配工艺规程。
2.截瘫病人、偏瘫病人或脊柱多种变形等高难度矫形器的测量、设计、取型、修型、制作与装配。
3.与矫形器复合使用的矫形鞋和特殊疑难矫形鞋的测量、设计、取型、配楦、制作与装配。
4.对矫形器、矫形鞋的质量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5.指导中级工的技术工作。
6.应用推广矫形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
工作实例:
1.为高位截瘫病人设计、制作与装配矫形器。
2.制作波士顿、密尔沃基、色努等各类脊柱矫形器。
3.为严重畸形的麻痹患者,设计、制作、装配带小腿、大腿支架和矫形鞋的矫形器。
4.复合畸形脚的诊断及其矫形鞋的设计与制作。
尸体整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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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定义|用药品、化妆品和器具,对尸体整容、整形、化妆和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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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殡葬行业尸体的整容、整形。
----|--------------------------
等级线 |初、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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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期 |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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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尸体整容工
知识要求:
1.整容、化妆常用材料的名称、用途和性能。
2.整容、化妆及理发常用工具的名称和使用方法。
3.尸体的五官、脸型、发型及肤色的基本特征。
4.尸体整容、化妆的一般方法。
5.男、女发式一般造型和基本操作程序。
技能要求:
1.按程序进行整容、化妆,会使用不同清洁材料(清水、酒精、汽油等)对尸体面部及必要部位进行清洗。
2.使用不同化妆材料,采用一般方法对尸体面部进行化妆,使其着色均匀、自然。
3.闭合一般尸体的双眼和嘴。
4.给一般尸体刮脸和梳理男、女式普通发型。
5.正确使用和保养整容、化妆、理发工具。
中级尸体整容工
知识要求:
1.各种不同化妆材料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根据不同肤色配制不同色彩的方法。
2.尸体的各种脸型特征,正常人日常生活美容的常用方法。
3.男、女发式一般造型和梳理标准及美发梳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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